中超第九轮战罢,最大的焦点不是豪取九连胜在夺冠路上高歌猛进的北京国安,而是“比窦娥还冤”的鲁能。在5月12日客场挑战上港的比赛中,鲁能通过犀利的闪电战和一剑封喉式的反击,几乎将胜利的旗帜插在了上海滩,然而,VAR的介入改变了一切,最终的结果,鲁能从绝杀到被绝杀,功败垂成。
舆论大哗:鲁能输得太冤。鲁能球员王大雷、戴琳、蒿俊闵等人先后通过自媒体发声,认为受到了“欺负”。球迷更是直截了当,认为三次判罚,鲁能都被“黑”了,一场原本到手的胜利,被裁判给吹掉。
不妨回顾一下比赛,就最焦点的几次判罚给予全面梳理,是非曲直,不言自明。
首先第一个争议焦点:比赛进行到下半场第46分钟,山东鲁能队23号格德斯从右路突破进入罚球区后射门打进,第一助理裁判员举旗示意越位,主裁判马日奇在场回看VAR后判越位犯规进球无效。鲁能球迷和相关媒体认为格德斯射门一刹那,金敬道虽然在射门线路上但并未对射门造成干扰,此球应该算进。
裁判规则规定:在同队队员触球的一瞬间,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明显阻碍对方队员视线,从而妨碍了对方队员处理球,或影响了对方队员处理球的能力,应被判为越位犯规。
结论:从比赛画面中我们看到,在鲁能队反击时22号蒿俊闵向前传球的一瞬间,23号格德斯的位置和守方倒数第二名队员几乎齐平,从定格画面中看到,蒿俊闵传球的瞬间,格德斯的左腿超出了对方倒数第二名队员,应判为越位犯规。此球第一助理裁判员未能第一时间举旗,属于判断错误;裁判员、视频助理裁判员的判罚准确无误。
争议焦点二:比赛第90+6分钟,山东鲁能队快速反击,4号吉尔接23号格德斯的传球推射打进对方球门,第一助理举旗示意越位,裁判员在场回看VAR后判越位犯规进球无效。鲁能球迷认为此球并未越位,并且也对主裁判没有选择现场看VAR视频回放提出质疑。关于对主裁判未选择在场回看VAR视频随后解读,首先分析是否格德斯是否越位。
规则规定:如果攻方队员的头、躯干或脚的任何部分处在对方半场且较球和对方倒数第二名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就是处于越位位置。简言之,除了手和臂部以外的身体任何部位,都是判定越位位置的部位。
结论:从比赛画面中我们看到,在鲁能队反击时22号蒿俊闵向前传球的一瞬间,23号格德斯的位置和守方倒数第二名队员几乎齐平,从定格画面中看到,蒿俊闵传球的瞬间,格德斯的左腿超出了对方倒数第二名队员,应判为越位犯规。此球第一助理裁判员、裁判员、视频助理裁判员的判罚准确无误。
争议焦点三:比赛第90+8分钟,山东鲁能队在本方罚球区内手球,经VAR介入提示,裁判员在场回看后判罚手球犯规,上海上港队踢球点球(通常说的点球)。鲁能球迷认为此球蒿俊闵无意手球,点球可判可不判。
规则规定:比赛中球和手发生接触,判定是否手球犯规时,应考虑手向球的移动还是球向手的移动(手打球还是球打手)、队员和球之间的距离(意外飞来无法躲避的球),以及手所处的位置。
结论:通过比赛画面我们看到,在双方争抢过程中球接触了鲁能队22号蒿俊闵的手臂,手球队员的手臂有一个明显的手向球移动的动作,应判罚手球犯规。裁判员在经过VAR提示,并且在场回看之后做出的最终判罚正确。
最后解读一下视频助理裁判操作程序和原则。国际足联最新的裁判规则规定,场上的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必须首先做出第一判罚决定,如果第一决定出现清晰明显的错误或者明显的遗漏事件,视频助理裁判员才可以介入。不允许场上的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先不做决定,而等待VAR的介入(或不介入)。在此原则下,上述第一个争议焦点中,第一助理裁判员做出的第一决定(举旗示意越位)非常准确。裁判员进行的在场VAR回看,对第一决定进行了确认,最终维持了正确的判罚。在上述第三个事件中,足球比赛中手接触球的瞬间非常快,与身体动作相比,手臂的体积小、动作快,很难在当场准确地识别判断,此球视频助理裁判员主动介入,裁判员在场回看确认后作出球点球判罚,配合程序正确,最终判罚准确。
以上分析的规则均依据国际足联最新裁判规则,目的并非只是就事论事,更希望球迷能够在支持自己球队的同时,能够了解并正确理解现行裁判规则,拥有独立判断而不是人云亦云。不可否认,很多球迷认为裁判判罚“有问题”,很大程度上只是缘于对裁判规则的不理解。希望通过这几次焦点判罚的解读,各方的声音能够回归理性,让足球回归原本属于它的精彩与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