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31日进行的一场足协杯第二轮比赛中,业余球队青岛中青英联0-2被中乙球队广西宝韵淘汰。比赛中,青岛中青英联的球员徐海亮、陈晓东辱骂裁判,而足协也在今天官方宣布了处罚决定:徐海亮、陈晓东分别被停赛6场和7场。
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9年3月31日,燕京啤酒2019中国足协杯第二轮场序41场,青岛中青英联足球俱乐部队与广西宝韵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青岛市即墨创智新区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及视频等,当比赛进行到37分钟时,裁判员判罚广西宝韵足球俱乐部队进球有效后,青岛中青英联足球俱乐部队28号球员徐海亮使用言语威胁裁判员,22号陈晓东离开技术区域指责、辱骂第四官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第七十条、第四十八条及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青岛中青英联足球俱乐部队28号球员徐海亮(身份证号:2205231993****0133)予以停止参加中国足协主办的正式比赛和(或)中国足协会员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6场;
二、对青岛中青英联足球俱乐部队22号球员陈晓东(身份证号:3702821989****6219)予以停止参加中国足协主办的正式比赛和(或)中国足协会员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7场。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违规违纪的停赛执行细则》、《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执行。停赛处罚执行完毕后,相关会员协会、俱乐部或个人应向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备案。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