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晚的两场中超联赛,共产生了3张红牌,涉及到的武汉与深圳两家俱乐部4月1日就迅速对犯规球员做出队内处罚,效率令人惊讶。如果俱乐部希望用这种“自罚三杯”的方式换来足协从轻处罚,其行为可以理解,但足协不能因此“着了道”,真的宽大处理,减轻处罚。
酒桌上,我们常说“自罚三杯”:被罚者每喝一杯酒,对自己的”错误“认识就加深一层,当被罚者喝了三杯酒,说明他已有了完全认错之意了。
经常收到足协罚单的申花俱乐部(非黑),其实早已深谙其道:2017年3月11日,在与权健(现天海)的比赛中,秦升在无球状态下恶意踩踏维特塞尔,被当值主裁直接红牌罚下。两天之后,申花率先做出处罚,将秦升下放至预备队,罚款30万并实行三停,态度不可谓不端正。但当时涉及到抓典型,足协最终重拳出击:秦升被禁赛6个月,罚款12万,“中超史上最重罚单”诞生。
在本赛季首轮的上海德比中,孙世林、柏佳骏比赛中出现恶意犯规动作,3月2日申花率先对两人做出处罚:柏佳骏、孙世林被下放预备队并停薪,每人罚款30万元人民币。这一次的内部处罚起到了效果,足协杯最终处罚柏佳骏停赛五场,孙世林停赛四场。根据媒体消息,两人从轻处罚皆因申花俱乐部对两人违纪所表现出的良好态度,俱乐部对事件的反应速度迅捷,且没有护犊子,这得到了足协的认可。
作为两支本赛季的中超新军,武汉卓尔与深圳吸取了“前辈”申花的宝贵经验,周一就早早公布队内处罚结果。其实对于两家升班马的行为,大家完全可以理解,毕竟谁也不希望在开局就遭到球员禁赛的困难。拉斐尔上赛季23场打入23球,是武汉冲超的绝对功臣之一,武汉的处罚都没有舍得进行队内停赛。葛振是深圳的后防主力,下放预备队?想一想恒大的冯潇霆……
而且,在球员的道歉信中都特意强调自己并非故意。此前秦升造成多拉多受伤的犯规,引发了关于秦升是否应该被禁赛的激烈讨论,而最终足协并没有对秦升进行处罚。有意还是无意,也是足协“定罪”的关键。球员强调无意,俱乐部进行处罚,姿态已经摆得够低,就看足协最终的定夺。
说到底,还是足协的处罚标准并不统一。经历了疯狂的2017赛季,2018赛季足协出台新版纪律准则,但随着联赛的发展,越来越多未曾遇到过的问题展现出来,足协只好时不时启用那无敌的104条——未明列行为。
本准则未明列的违规违纪行为,纪律委员会有权参照本准则相类似规定予以处罚。
既然五大章,106条的纪律准则无法涵盖所有的问题,足协就更应该对已经明确的行为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净化赛场风气。近几个赛季,道歉的球员,承认错误的俱乐部已经足够多,但2019赛季的暴力犯规并没有因此减少。
酒桌上喝酒,不管敬酒三杯还是罚酒三杯,大家开心最好。然而在赛场上,“自罚三杯”可不能成为减刑的参考标准,就像俱乐部在各自公告中写道的一样,公正的处罚才能“共同维护俱乐部和中超联赛的良好形象。”
犯了错就要接受处罚,如果道歉有用的话,还要纪律委员会干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