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生门,也称罗城门,原是日本京都罗城的城门,现在多用于形容各说各话,真相不明的情形。该说法出自日本人芥川龙之介的小说《竹林中》的小说,因为电影《罗生门》在华语地区的流行而被广为使用。
天津泰达的越位判罚
本轮天津泰达主场对阵上海申花的比赛临近尾声的时候,天津泰达U23球员谢维军打进一球帮助球队重新取得领先,起初进球被判罚有效,转播方的计分牌也已经改写了比分。但裁判在查看视频回放之后判罚发起进攻的阿齐姆蓬越位在先,进球无效。
然而在转播方给出越位回放的时候,画面上显示阿齐姆蓬似乎和申花的倒数第二名一名防守球员王伟在同一条线上。可是因为转播方给出的越位线太粗,我们还是无法判断阿齐姆蓬和王伟究竟谁更加靠近底线。
所以我用软件画出了越位定格画面中,大禁区线和中线的延长线。根据视觉透视原理,这两条在现实世界中平行的线在图片中一定是相交的,再从两条相交线的交点画一条到王伟脚跟的线,这条线就是一条基本准确的,与大禁区线和中线都平行的越位线。
如果根据这条越位线来看的话,阿齐姆蓬似乎距离越位线还有一定距离,所以这次判罚,恐怕是一次误判。
卡拉斯科的踩踏事件
大连一方外援卡拉斯科在与武汉卓尔的比赛中,踩踏了倒地的武汉球员郭田雨的小腿。裁判对卡拉斯科出示的黄牌,但却引发了武汉教练组和球迷的极大不满,认为这应该是一个红牌动作。
根据现行的《足球竞赛规则》,鲁莽犯规,也就是说在做动作的时候没有顾及对手的安全或可能产生的危险后果,是必须要黄牌警告的。通过动图,可以看出卡拉斯科是在试图拿球的情况下踩到了对手。当时卡拉斯科在空中时头是向下看的,也就是说是应该是能看到对手脚的位置的,而这就是问题的所在了。从善意的角度去想,卡拉斯科可能是没有时间躲避的,所以他被认定为实施了一次鲁莽犯规从而领到一张黄牌,这个判罚是没问题的。
当然,如果可以认定卡拉斯科是故意地向对手的小腿踩去,那就一定应该是一次严重犯规而被直接出示红牌,并且还会被追加以禁赛和罚款等处罚。至于是否是故意,从目前所能看到的视频资料来说,只有卡拉斯科本人知道了。
山东鲁能的多次争议
本轮山东鲁能客场挑战上海上港的比赛可以说是戏剧性最强,也是争议性最大的一场比赛了。其中最突出的争论在于裁判两次吹出山东鲁能队进球的举动,下面我就来结合规则,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下半场开场不到一分钟,山东队的格德斯接队友长传后凭借个人能力经过一系列骚操作后将球打进,但裁判并没有因为进球的精彩而留情,经过查看回放之后认定处于越位位置的金敬道阻挡了守门员的视线,进球无效。
根据现行规则,当进攻球员单纯地处于越位位置时并不构成违例。但若他“明显地阻挡了对手的视线”而干扰了对手拿球或者触球,就会被判定为越位违例。根据动图和视频截图,从格德斯带球内切一直到他起脚,处于越位位置的金敬道虽然没动,但却一直位于上港门将颜骏凌的面前,甚至格德斯踢出的球,都是擦着金敬道的头部的。所以裁判认定金敬道明显地阻挡了对手的视线,从而判罚进球无效是正确的。
比赛进入到补时的第4分钟,格德斯接队友长传后将球传给吉尔,后者打空门得手。但裁判认定格德斯越位在先,依然判罚进球无效。原本这种差之毫厘的越位判罚就容易起争议,而转播方给出的越位画面和越位线更是火上浇油。
根据规则,一个球员处于越位位置是他身体的任意有效触球部位,即头部、身体(包括肩膀)、腿和脚,比皮球和对手的倒数第二名球员更靠近球门线。而越位位置,也应该是自倒数第二名球员的有效触球部位或皮球开始。可是我们看到的画面则是,越位位置的界限开始于上港队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的脚尖,而不是前倾的肩膀。
于是我按照之前的方法做了一条相对来说更准确的越位线,从这个图中可以看到,格德斯的脚和上港队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的肩膀,似乎是在同一条线上的。也就是说,即使裁判看不到转播画面上那个错误的越位线,他也很可能出现了误判。
本赛季,中超转播方在越位线的问题上已经不止一次出现失误了,许多球迷间的争吵也是来自于此。在中超第七轮比赛结束之后,体奥动力就重庆主场对恒大比赛中的越位回放问题发表过道歉信。并且在前不久,还邀请了前中超金哨、中国足协裁判管理部部长谭海前往公司进行培训。所以真心希望在以后的比赛中,不会再出现类似的低级失误了。
本赛季中甲联赛,曾出现过VAR视频助理裁判利用白纸观测越位的情况。直到现在,这仍然是球迷和媒体揶揄的对象。但我想说的是,目前中国足球整体水平低下是不争的事实,裁判水平不高也是客观存在的现象,并且这些都不是一天两天能够转变的。那在这种背景下,裁判们为了减少判罚失误而采用一些“非常规”甚至说是“业余”的手段,又有什么问题呢?何必死要面子,又活受罪呢?您说是吧?